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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佛教顯宗對供燈的傳承,自傳入中國以後,由於受到原有道教、儒教及各地宗教習俗的影響,其佛寺、佛堂的擺設,已與印度所傳佛教儀軌有所不同,對於應該是供燈或點蠟燭也有傳承上的爭議,不過就佛教的燃燈偈語「燃起佛前燈,滅除心頭火;願此大智慧,照破眾無明」,看來應該是把佛前燈視為修行功課的一部份,在燃燈供燈的同時念頌偈語,藉此觀照自己內心的心頭火(貪欲)是否已除滅,大智慧是否已生起,能否照破無明的黑暗(煩惱),如就此而論應該是具有表徵修行與內心觀照的含義,如此就應如修養心性般「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般看護這盞佛前燈,善用奉施燈明的法緣,觀照心性,才符合供佛前燈的意義,反觀現今許多佛弟子不深究供燈真諦,人云亦云,為了省時、省事、省花費,使用石化白蠟油供奉佛前燈,以為可以便利,殊不知與佛前燈真諦已漸遠矣,有識者能不慎思乎?

二、 西方的天主教、基督教有些派別在教堂內設有蠟燭台,專門提供信徒點燃,其主要象徵意義是代表個人對真理的信仰,對光明的渴望及傳播上帝的愛溫暖人間,在教堂內點蠟燭僅是一種表徵,並無供養、消災、點光明燈的意義,這種表徵,現已為許多慈善單位廣泛運用在燭光晚會、募款晚會、愛心活動等。

三、 東方的印度教、中國道教對於點燈、點燭的用途分為二部份,一、是為了請神降臨作為照明及莊嚴道場使用。二、是為了消災、祈福、解厄而使用。前一項一般使用蠟燭供奉在神壇兩旁,象徵請神降臨的意義,兼具照明的作用,後一項則具有奉施、祈願、消災、解厄的意義,有些還必須經由法師、道士以特殊儀式在神壇前點燈才能達到消災祈福的目的,有些法師、道士甚至能夠透過觀察燈火的明、暗、消、熔、亮、黑來判斷點燈者的吉凶禍福,具有奉施、祈願、消災的表徵,所以油脂依據個別傳承而有所不同,有用蠟燭即可,有必須限用植物燈油才可以的規矩、派別不同選用或有不同。

四、 天道,俗稱「一貫道」點燈依據「前人」流傳教授,在佛堂供桌的中央最上方有一盞,代表著無極的佛燈,其象徵意義代表無極及生育萬有萬物的本體,因其無形無相凡人無法得見,故以一盞燈明作為表徵,而在供桌兩旁各有一盞燭台,左邊為「乾」道,右邊代表「坤」道,象徵陰、陽兩儀表徵著萬物生起之「相」,因萬物均緣起於兩儀演化而來,凡人亦無法得知其玄奧,故以兩盞燈明表徵,也代表著男、女有別的禮儀,平時這三盞燈多不點燃,只有在早晚「獻香」或諸仙佛菩薩聖誕或重要慶典,才能依照科儀點燃,代表著「老申娘」及十方諸仙佛菩薩臨壇受供,儀式圓滿再依科儀熄滅燈火,代表儀式圓滿,所以此三盞燈只是一種表徵意義,並沒有奉施燈明或供養的含義,其使用油脂早期因受其特殊燈具的限制,只能使用液態燈油如煤油、花生油、大豆油等,近幾年來陸續有業者以脫臭過的石化白蠟油為原料調合其他溶劑作為燈油,因其油脂揮發性高及石化油較容易點燃的特點,已漸漸取代早期使用煤油,植物油的習慣。此種油市場上稱之為「佛燈油」。

 五、 藏傳佛教密宗據歷史記載分為前弘期、後弘期二階段,前弘期約在七世紀由蓮花生大士傳入西藏為代表,後弘期大約是從九世紀至十五世紀間,其代表人物是由阿底峽尊者傳入西藏,十四世紀宗喀巴大師弘揚光大至今,一般而言無論是前弘期或後弘期的藏傳佛教派別,對於點燈供佛的傳承儀軌都非常一致,咸認為燃燈供佛是修行者必備的修行資糧,所以必須選擇可食用的油才能供佛,不可食用的油就不能供在佛前,因藏傳佛教的儀軌中燃燈具有上供諸佛菩薩,下施十方有情的無比功德力,故傳承至今未有變異更改,縱使西藏歷經大陸文化大革命的破壞,西藏人至今仍然對供燈「必須用可食用的油」的信念奉行不渝,足見西藏佛教對供燈傳承的重視與虔誠。


   以上簡略列舉幾則個人觀點,提供十方大眾參考、衷心期盼在現今凡事不求甚解,人云亦云,積非成是的商場文化中能夠拋磚引玉,希望從事宗教文物用品業者都能珍惜現有的法緣,致力探求各項宗教文物用品所隱含的意義,及其深層的內涵,不要只以表相、表法來作為發展自己市場利益的手段,以免以訛傳訛,誤導他人探求佛道的善緣,希望大家都能實事求是,讓如法的宗教信仰及科儀能延續傳承、利益十方一切有情,至誠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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